噪声污染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是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近年来,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在加强城市管理、防治噪声污染方面加大投入,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在旅游旺季成立噪声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专班,组建噪声管控巡查组,采取流动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处置了一批噪声污染隐患。但是,噪声污染问题仍然屡禁不止,环境噪声信访问题在各类信访投诉中占比仍是最高。
以北戴河区为例,可以分析出基层噪声污染问题常发生且难治理的几个共性原因。
一是城市发展带来更多噪声污染。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行各业和社会生活活动频繁,城区建筑物和道路密集度高、车流量多、拥堵日益严峻,尤其早晚高峰时段,交通噪声问题监管难度很大;沿街商铺常使用大功率音响招揽客户;人们的文化娱乐生活愈加丰富,自媒体、广场舞、民间乐队带来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也日渐增多。
二是体制机制不完善。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从标准和规划、监督管理、各类噪声源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但大部分城市此前已具规模,从规划角度约束噪声污染问题难度较大,以末端治理问题。同时,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生态环境、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诸多部门,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政策规定在基层落地时由部门执行,但因缺乏配套规定,导致部门间分工不明确、互相推诿,工作推进难免不畅。
三是监管能力不足。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受重视程度、工作经验、投入等方面存在差距。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噪声污染防治由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一般由大气环境科室完成,并无专门科室承担,各方面投入相对有限。
四是监测能力不足。与大气、水质监测体系相比,噪声监测网络尚不健全,自动监测站点较少、监测范围不够全面。很多重点区域,如工业区、商业与居民混合区、重点管控区等未建设自动监测网络,无法实现对噪声环境的监管。由于缺少基本的自动监测点位,日常监管线索多依赖各类信访投诉,工作推进较为被动。
五是宣传不到位。大多城市中虽然设置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但因宣传普及不到位,很多公众不知晓不同类型的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范围及管控要求。商业经营活动、社会生活噪声上升的趋势,也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及要求宣传不到位、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不足有直接关系。
要治理噪声污染顽疾,还需对症施治。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是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结构,定期评估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时效性、完整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及时调整、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纳入噪声污染防治内容,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专章体现噪声污染防治内容,从根源上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
二是完善机制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将声环境状况纳入总体考核内容,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同步考核、排名。督促地方政府制定地方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综合方案、专项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和不同噪声源的监督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行政处罚的实施部门。同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三是提升监管能力。统筹考虑现实状况,在编制及政策上予以支持,合理增设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科室和人员编制,加强基层噪声污染防治力量。增加相关培训,培养噪声污染防治领域专业人才,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四是提升监测能力。升级现有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合理增设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在工业区、商业与居民混合区、0类声环境功能区、重点管控区及其周边区域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建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库,实现交通状况监测和噪声监测的实时对接、统一管理和处理。研究开展城市噪声地图的开发建设,为新的环境噪声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技术及基础数据的支撑。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镇街等基层网格加大对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引导,新闻媒体开展相关公益宣传。通过全面宣传,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并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公民自觉行动和全民共同参与,合力维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产品简介:
深圳聚一搏自主开发的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系统JYB-Z,可以对交通噪声、城市环境噪声、工业噪声进行全天候在线实时监测噪声分贝,通过GPRS、4G、wifi、专线网络等直接上传到监测后台,结合物联网以及云计算技术,实现了实时、远程、自动监控噪声以及现场视频、图像采集,可以在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多个终端访问。为了准确的分析噪声监测的结果,系统同时也对风速、温度等气象环境进行监测。
应用领域:
学校,公共场所,广场,住宅小区,工地,工厂,道路,火车站,飞机场,景区,公园,KTV,酒吧等。